◎=召集人;○=成員
董事會成員 | 審計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
簡士堡 | ||
湘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米湘菱 ) | ||
許景翔 | ||
丁泰安 | ||
王龍德 | ||
高紹華 | ○ | ○ |
巫立宇 | ○ | ○ |
畢祖明 | ○ | ○ |
蘇靖棋 | ◎ | ◎ |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以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監督為主要目的。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依審計委員組織規程辦理,主要工作重點為審閱財務報告、年度稽核計劃、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成員人數至少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召開時,得請本公司董事、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但討論及表決時應離席。薪資報酬委員會對於會議討論其成員之薪資報酬事項,應於當次會議說明,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該成員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行使其表決權。
薪酬委員會職權如下,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召集時應載明召集事由: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是根據公司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選任,均在各領域有不同專長。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健全發展,本公司於110年8月11日董事會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之組成應考量公司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評估各種多元化面向,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請詳註1說明。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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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間不超過二人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除簡士堡董事長與湘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米湘菱董事互為配偶關係,其餘董事間不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一名女性董事 | 女性/男性董事占比分別為11%及89% |
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不超過三屆 | 四名獨立董事均不超過三屆 |
全體董事之董事會實際出席率是否達85%以上且每次董事會是否皆有至少二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 | 113年度全體董事之董事會實際出席率為100%且每次董事會至少三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 |
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由9位董事組成(包含4位獨立董事),具員工身分之董事占比為11%、獨立董事占比為44%,獨立董事任期年資皆未超過三屆。此外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至少包含一名女性董事。除簡士堡董事長與湘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米湘菱董事互為配偶關係,其餘董事間不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多元化核心項目 \ 董事姓名 | 基本組成 | 產業經驗 | 專業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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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國籍 | 性別 | 年齡 | 兼任本公司員工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
3年以下 | 3至6年 | 金融 / 證券 | 光電 / 半導體 | 電子商務 | 經濟貿易 | 會計 / 財務分析 | 領導決策 | 經營管理 | 市場行銷 | ||||||
簡士堡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男 | 51至60歲 | V | V | V | V | V | V | V | ||||
湘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米湘菱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女 | 41至50歲 | V | V | V | ||||||||
許景翔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51至60歲 | V | V | V | ||||||||
丁泰安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61至70歲 | V | V | V | ||||||||
王龍德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51至60歲 | V | V | V | ||||||||
高紹華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51至60歲 | V | V | V | V | |||||||
巫立宇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51至60歲 | V | V | V | V | |||||||
蘇靖棋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41至50歲 | V | V | V | V | V | V | V | ||||
畢祖明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男 | 51至60歲 | V | V | V | V |